音樂科

音樂科課程主要分第一學習階段(小一至小三)及第二學習階段(小四至小六):

第一學習階段:

  • 利用基本音樂技能、簡單音樂意念及不同聲響進行創作。
  • 透過背譜或讀譜方式發展歌唱及樂器演奏的基本技巧。
  • 以律動表達個人對音樂的感受。
第二學習階段::

  • 創作具結構及組織的音樂,描述及分析簡單結構的音樂。
  • 準確地齊唱及二部合唱。
  • 小三至小六木笛教學。
音樂科校本課程特色:

  • 二、三年級實行雙班教學,老師在課堂中教授合唱技巧,發揮學生的唱歌天分和才華。
  • 四至六年級學生利用資訊科技進行作曲。
  • 六年級以英語授課(粵曲除外),銜接中學課程。
  • 挑選四至六年級具有音樂才華的學生參加「自我提升計畫」,包括:聲樂、 中國鼓隊、木笛小組和手鐘隊。